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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中坚一品涉嫌虚假宣传被立案查处!

来源:枣庄房产网 2018-05-18 21:43
     此前,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报道了《说好的送飘窗哪去了?业主质疑枣庄中坚一品虚假宣传》一事,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介入采访后,开发商建议业主走法律程序,5月17日,记者从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中坚一品确实存在虚假宣传并且已经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

    此前,市民刘女士向齐鲁晚报反映称中坚一品涉嫌虚假宣传,欺骗业主。刘女士说,买房子时价格每平方不到6000元,但是房子的卖点就是可以“赠送4㎡的飘窗”。但是房子建好以后,刘女士和其他业主却发现,曾经答应赠送的飘窗不见了,多次与开发商反映情况,开发商给出的答复却是宣传册上标明23#、24#楼带有飘窗,而26#、28#、30#、32#楼没有,这样的答复让刘女士很难接受,刘女士称花了七八十万买房子,由于置业顾问售房时混淆视听,最后结果不能让业主埋单。

    销售时说好的有飘窗,房子建好了,飘窗却没有了,这让购买了中间一品房子的业主们非常恼火。记者在3月27日对山东龙晖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许江滨的采访中,许总经理称销售顾问有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况,但这只是个别情况,在合同里并没有体现。所以许总经理建议业主走法律程序,如果法院协调赔偿,他也会向集团申请。

   面对许总经理给出的答复,业主表示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后,中坚一品的业主到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对此事进行了投诉,5月7日,记者联系到市中区监管局田主任,田主任告诉记者,目前消费者已经撤销投诉了,开发商与消费者达成共识,投诉已经和解了,但是对于中坚一品虚假宣传的情况,还需要等结果。

   17日,记者从市中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目前已经确定了中坚一品存在虚假宣传,并且已经对中坚一品进行了处罚决定。记者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3号公布《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了解到,以下三种情形都属于欺诈:1、以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等方式销售商品;2、夸大或隐瞒所提供商品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而根据新《消法》规定,欺诈消费者应该“退一赔三”。

编辑者:zzf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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