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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俩工程项目被山东省住建厅点名通报

来源:枣庄房产网 2017-11-28 14:02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有关市城管局:
  为认真落实全省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关键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10月16日至26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派出3个暗访督查组对潍坊、枣庄等11个市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暗访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本次暗访督查由厅质量安全处、城建处、执法总队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抽调专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部分市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对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11个市30个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发现较大问题隐患65个,下达发现问题通知书15份。总体看,各受检市能够认真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治理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治理专项行动、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对前期省市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多数受检企业和项目能够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较好。
  二、督查发现问题
  通过督查,发现部分企业和项目存在以下问题短板: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思想麻痹、重视不足,存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脱岗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情况,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扎实,对一线作业人员技术交底内容简单,缺乏针对性,有的甚至不教育培训就上岗。二是施工现场安全投入不足、管理混乱,隐患较多。部分项目安全技术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加工区和配电箱不设置防护棚,不按标准搭建安全通道;脚手架立面密目网和水平网破损、缺失严重;临边、洞口未按规定防护;“一闸多机”、使用不合格电缆和乱扯乱拉线缆等用电问题突出,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三是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脚手架等危大工程方案编制流于形式,不按方案施工、甚至无方案施工;有的塔机安装完毕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塔机基础四周防护不严、排水不畅,地脚螺栓严重松动;个别工程模板支架系统和外脚手架系统构造严重违规,纵横水平杆缺失严重、不设扫地杆、立杆自由端长度严重超标。四是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三违”问题普遍存在。部分项目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即开工建设;有的不设置卸料平台,利用脚手架堆料周转,吊装操作存在“歪拉斜吊”行为,架子工不系安全带作业;部分小工程、小队伍存在工人不佩戴安全帽、两名工人共用一根安全绳等问题,极易引发事故。五是部分主管部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有的市、县主管部门对国家和省重点工作部署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相关要求未有效落实到基层,未传导到项目一线;有的在监管工作中到场不到位,查处问题浮于表面、处理处罚宽松软、跟踪整改不交圈,“查而不严、查而不罚、查而不改”问题突出。
  暗访督查项目发现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详见附件1、附件2(附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本次暗访督查发现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冬期施工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认真抓好问题隐患整改落实。针对通报的问题隐患,各有关市主管部门要认真督促有关责任企业全面整改,明确出时间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问题隐患彻底排除。要指定专人及时督促、跟上复查,并将整改情况按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于隐患严重和整改不到位的工程项目,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并按规定对责任企业、人员进行顶格处理处罚,必要时复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二)有效压实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年底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各市主管部门要合理安排调度监管力量,加大对监管人员履职的考核奖惩,对在监督检查中存在“查而不严、查而不罚、查而不改”的要进行问责,确保监管工作履职到位。要加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管力度,凡发现项目经理(总监)不到岗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一律从严处罚。要严格重大隐患倒查追责,对发现的重大施工安全隐患,从严倒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情况,从严倒查监管部门监督情况、隐患排查情况、跟踪整改情况,凡是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的,一律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三)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市主管部门要深入推进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强化安全防控措施落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一是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凡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公开通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及查处情况。二是从严强化危大工程管控。严查危大方案编制、论证和实施工作,凡未编制专项方案,未审核论证、审查专项方案,未按专项方案施工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挂牌督办,严格实施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项目负责人停止执业等行政处罚,隐患一日不消除,绝不允许“带病施工”,严防出现群死群伤事故。三是做好冬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冬期房地产开发、棚户区改造、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施工容易抢赶工期等实际情况,迅速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严查抢赶工期、违章作业行为;同时,畅通与气象部门沟通,对极端恶劣天气及时预警,遇有大风、雨雪等极端天气该停工的必须坚决停工,确保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编辑者:zzf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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