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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步入"不动产登记"时代 五区一市均成立登记中心

来源:枣庄房产网 2015-12-29 09:55
       28日下午,枣庄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新城会展中心召开,枣庄市国土局副局长张国柱、枣庄市国土局调研员郑冲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枣庄市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工作情况和下一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打算。

  发布会上,张国柱介绍了全市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工作的具体情况。他说,根据省政府不动产统一登记总体工作安排,目前,枣庄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已经完成。枣庄市编委印发《关于整合枣庄市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明确将市有关部门和五区承担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进行整合,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负责市、区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并对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张国柱称,根据市政府相关通知要求,明确在市国土资源局增设不动产登记管理科,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组建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市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市、区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工作,在薛城、山亭、市中、峄城、台儿庄5个区和枣庄高新区分别设立不动产登记分中心,滕州市成立滕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滕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办理工作。

  谈到下一步工作打算时,张国柱说,将从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建设、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有序做好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规范设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窗口、不断提升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水平五个方面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同时,张国柱称,今天下午举行的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暨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郑冲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过程中,我市如何保持登记工作连续性和平稳过渡。他说,不动产登记总的原则是“新开旧停”、“不变不换”、“新旧有效”、“逐步并轨”。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原有各类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权利证书继续有效,通过产权变动逐步替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各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做好准备,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无缝衔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平稳过渡。

编辑者:zzf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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