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市、区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编委印发《关于整合枣庄市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的通知》,组建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市、区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工作,在薛城、山亭、市中、峄城、台儿庄5个区和枣庄高新区分别设立不动产登记分中心,滕州市成立滕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滕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办理工作。
在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暨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上,枣庄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枣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邵军共同为“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并颁发了枣庄市首批不动产登记证。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主要是为了解决分散登记的诸多弊端。在分散登记模式下,既容易出现产权交叉、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等问题,影响不动产交易安全,也会造成机构重复设置、资源浪费、行政成本增加,不方便群众和企业;还会造成“信息孤岛”,不利于公众查询和信息共享,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实行统一登记来解决。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有利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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