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枣庄市碧桂园蓝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做出准予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决定,《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号为:枣开许字第[2020]53号。该项目位于市中区光明大道北侧、衡山路东侧、龙头西路南侧、西沙河西侧,建筑面积39199.42平方米,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相关内容可登陆枣庄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www.zzzzfbhold.com.cn)查询。
特此公告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0日
编辑者:zzf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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