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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这些枣庄人可以领钱了!

来源:枣庄房产网 2019-04-09 16:51
      枣庄房产网讯:近日,枣庄市财政局对外公布了《枣庄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五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补助作出具体管理办法。

      根据《办法》,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五类人员指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其中,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办法》指出,
对五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具体标准为:初级工900元/人、中级工1100元/人、高级工1200元/人、创业培训1600元/人,各区(市)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

      对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垫付劳动预备制培训费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对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参与由企业依托或委托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

      据了解,新型学徒和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标准不同。其中新型学徒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以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和培训费发票为准)的60%确定,原则上控制在4000—6000元之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而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标准,按照相同或可参照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的80%执行。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80%确定。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补贴标准可提高至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90%。

来源:大众网枣庄·海报新闻

编辑者:zzfc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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